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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74号提案
集体提案单位名称或第一提案人:杨智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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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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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青少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社会工作(简称社工)服务是一项从事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内容的有关社会预防性、发展性和治疗性的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通过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利用专业力量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对于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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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关部门2015年底的统计数据,我县现有3万左右农村留守儿童、300多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600多名闲散青少年,以及大量的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他们成长中面临着各种问题,迫切需要社会的帮助。但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公共服务建设上基础薄弱,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新形势下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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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关键靠党和政府推动。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4〕1号)。为规范和促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发展,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号)等政策文件。这对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为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条件,加快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建设幸福和谐百色,现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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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宣传引导。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相关政策、措施,以及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中的好项目、好做法、好效果,帮助社会大众认识社工服务,引导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帮助、参与青少年事务社工,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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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力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培训。一是加强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市县两级党政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国家、自治区有关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政策文件精神,明确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开展对有志于从事或参与青少年事务社工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个人进行政策宣讲和职业培训,重点围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节点举办免费培训班,鼓励现有青少年工作从业人员和志愿者个人参加专业培训和职业考试,为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储备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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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育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支持民政、人社、共青团等发挥职能优势,按照我市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探索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组织(机构)的培育和孵化,通过引进一批、孵化一批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机构),培植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的供给主体力量,同时加快构建完善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考核体系,为促进我市青少年事务社工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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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大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政策支持。一是抓好《百色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百财综[2015]20号),全面推开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二是落实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的资金保障。按照有关法律和财政管理制度,明确购买资金的来源与监督管理,根据我市财政状况和购买服务的发展需求,逐步提高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的购买资金比重,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深入开展;三是不断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指导目录,在试点基础上继续探索扩大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提供依据和支撑,促进我市青少年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